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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成绩复核流程
      根据相关规定,成绩复核范围“仅限于复查科目答卷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评、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,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”。
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,请于3月29日18:00前申请成绩复核,复核考生需填写本通知附件《成绩复核申请表》,并将打印后经考生签名的《成绩复核申请表》扫描件发送至邮箱:qdhxjwc@163.com。
      具体复核结果将在所有复核统一处理完毕后,通过考生所留邮箱反馈给考生。

附件:2023年普通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成绩复核申请表

查询时间:3月28日15:00—3月29日18:00
咨询电话:0532-866670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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